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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群众性活动操作手册
第一编 活动前期操作程序
一、前期协调
(一)对外协调
1、做好与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场地管理单位的协调对接,掌握活动举办时间、地点、内容、性质、规格、规模、人数等基本情况,明确参加活动的领导、嘉宾,核实承办单位的资质,了解活动场地条件。
2、对于重大的活动,要督促举办方建立完善组织体系,并根据活动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联络协调、筹备、接待、宣传、保障、应急处置等专项工作组,确定责任人和联络员,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统筹推进。
(二)落实人员
1、公安机关明确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后,应首先确定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好前期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2、对于重大的活动,应成立由局领导挂帅的安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牵头部门,抽调必要的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安保工作。
(三)对内协调
1、根据活动实际情况,治安、交警、消防等职能警种和活动场所属地公安机关要加强协调衔接,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主动指导督促举办方做好活动的前期准备。
2、指挥中心、国保、经文保、治安、出入境、网安、警卫、刑侦、反恐等部门对工作中掌握的涉及活动安全的情报信息,要加强分析研判,并及时流转给活动牵头部门。
3、重大或主题涉及敏感国家、敏感内容的活动,可成立专门的情报信息收集组。
二、现场踏勘
(一)人员的组成
1、根据活动情况,视情组织治安、交警、消防、科信、警卫、刑侦、反恐等职能警种和活动场所属地公安机关,以及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场地管理单位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
2、申请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有行业主管部门的,邀请其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
(二)环节和内容
1、踏勘人员要熟悉活动内容及相关活动安排。
2、踏勘过程应落实影像和书面踏勘记录固定备查。
3、踏勘的内容为活动现场及周边地形地貌(物)、功能区块的设定、动静态交通组织、消防安全设施、进出口、引导和应急疏散通道及措施、票证的考虑、硬件配套设施(如隔离护栏、灯光照明、广播系统、视频监控、通信保障等)、临时搭建设施、不稳定因素情况等。
4、除以上外,不同类别的活动还应考虑下述踏勘重点。
文艺演出:搭建的舞台方位、高度,摆放的观众座位数量和位置及隔离措施,指示标志的考虑,出入口的设置,现场供电、(应急)照明等设施情况等。
体育比赛:场馆硬件设施、观众区域的安排、卡点的设置、(应急)照明设施、出入口数量,停车场情况,确定安检方式和安检口设置地点等。
展览展销和人才招聘活动:场馆结构、布局及其周边的自然、社会环境,场馆硬件设施,消防设施,安全出入口数量、预留安全疏散通道等。
马拉松、自行车赛等户外线路型体育比赛:活动的起点、终点周边基础情况,沿线控制范围内的危险物品使用、储存情况,点线面的动态、静态交通状况,沿途是否存在重点管控对象,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等不稳定因素。
庙会、灯会等民俗活动:现场桥梁、涵洞、狭窄路段等重点部位,场地封闭情况,出入口数量,周边社区情况等。
三、风险评估
(一)公安机关应对规模较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建立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参与风险评估的单位包括治安、交警、消防、警卫、邀请有关专家以及公安机关认为需征求意见的其他职能部门和专业机构。
(二)公安机关根据风险评估预测的结果,制定和采取应对措施。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三级安全检查制度,督促活动举办方落实硬件隔离防护措施,严格证件管理,加强对人员流量控制,强化对现场警务工作的指挥和对突发事件处置的准备等措施。
(三)通过风险评估,掌握和明确
1、活动的保护对象和工作重点。
2、活动面临的潜在威胁,威胁方式和严重程度。
3、活动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隐患被利用的容易程度。
4、现有控制措施及其效力。
5、事故或隐患可能造成的后果及其严重程度。
6、降低风险的处置措施。
(四)风险因素信息采集的主要渠道
1、参阅活动的相关申报材料了解。包括活动的批准文件、场地平面图等,以此了解活动的性质、规模、举办场地情况等基础信息。
2、通过活动的举办方了解。主要是由活动的举办方介绍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活动的举办意义、内容、参加的组织观众的群体,拟邀请参加的领导等。
3、通过对活动现场的勘验了解活动现场的具体情况。
4、通过特定人员了解。如:群众对活动的关注度、参与度,是否有人倒卖活动票证、本场活动是否有假票证的情况等。
5、通过以往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经验积累来确定。如举办方的诚信度、工作规范落实情况、有无不良记录等。
6、通过社会舆论、公共媒体、网络了解活动的社会关注程度,明星效应等。
(五)安全风险评估的重点
1、人:参加活动的成员、领导、嘉宾、工作人员、记者、保障人员和观众等。
2、物:与活动有关的物品、活动成员的驻地、举办活动的场馆、有关标志性建筑、交通工具等。
3、活动:指具体的活动内容。
4、影响:国际影响和声誉、国家形象、本省本市形象、社会舆论和稳定等。
四、书面函告
(一)通过前期踏勘以及安全风险评估,牵头部门要及时梳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书面致函举办方,提升安全保障系数。
(二)书面函告的主要内容
1、确定责任。根据“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明确活动举办方(包括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及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明确公安机关的安全管控范围,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管控责任。
2、整改隐患。明确活动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意见,督促举办方落实。
3、加强工作指导。对举办方的观众组织、现场管理、票务证件管理、硬件设置、人员疏散等提出指导性工作意见。
4、其他需举办方协调或明确的事项。
5、情况反馈。明确举办方对公安机关书面函件的反馈时间和反馈形式。
(三)对于规格高、规模大、筹备周期较长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应结合实际筹备进展情况,将需整改的隐患、需落实的措施等实时滚动函告举办方,促进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五、方案制定
(一)公安机关要根据活动的内容、性质、规格、规模等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视情制定安检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二)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1、方案主件。主要包括组织领导、职责任务、力量部署、工作要求、应急措施等各方面内容,明确安保布局,设定安保控制区域及警力配备。将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科学地分解落实到各个层面的勤务力量,做到定人、定岗、定时间。
2、方案附件。制作安全管理工作联络表、警力部署图、现场平面图、工作证件样张等图表;重大活动还应制作卡口分流、交通管理、安全疏散、社会面整治等配套方案。
3、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视情考虑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车辆停放、疏导措施,消防安全措施,应急救援预案。
(三)安检工作方案
1、安检方案主要包括场地安检方案和入场安检方案。
2、场地安检方案包括安检时间、地点、单位、安检形式、封控措施等,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
3、入场安检方案由特警部门制定,并牵头组织实施。
(四)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对于安全风险评估等级高、政治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参与性强、存在不稳定因素等情况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指挥机构、工作原则、任务分工、预防和处置
l、活动开始7日前,由治安部门牵头,协调组织消防、交通、活动场所属地公安机关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并通知承办者、场所管理者、安全责任人及安全联络员参加。
2、重点检查以下内容:安全工作方案、责任制度、措施、人员岗位落实情况;现场地形地貌、安全疏散通道及进出口、停车场地配置与管理、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等情况;临时搭建部位的安全性、消防设施、监控系统、水电气热讯、灯光照明、安全隔离硬件设施、场内场外诱导指示标识系统等到位情况;人员容量核定和出票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票证管理措施以及医疗救护、城市管理、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
3、联合安全检查应填写《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记录》,由检查人、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及填表人签字。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填写《大型群众性活动责令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一式两份分别留存。对重大、疑难问题要形成书面报告,报上级机关协调解决,活动举行前还不能解决的,或逾期未消除的,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并可停办或部分停办活动。
4、如有安全隐患,整改和复检应于活动开始日之前完成。
第二编 活动期间操作程序
一、组织指挥
(一)活动指挥部
1、督促活动的举办方在现场设立活动指挥部,由举办方负责人担任指挥,活动期间,活动方组成部门和场地提供单位、应急救护、城市管理、电力卫生保障等单位派工作人员到活动指挥部工作,活动指挥部的位置应有明显标示,并与安保指挥部相邻或相近,应设立无线对讲系统。
2、公安部门应派人携带无线对讲机到活动指挥部联系协调,掌握情况。
(二)安保指挥部
1、公安机关应在活动现场按照既便于指挥又便于观察的原则设立固定或移动安保指挥部(车),由分管领导担任现场指挥,治安、通讯、交警、消防、特警等部门和相关勤务单位领导协同指挥。承办或主办单位派专人到安保指挥部负责联系协调工作。
2、安保指挥部应安排小型会议室,视情安排协助指挥、技术保障、后勤服务等人员,并落实专人书面记录指挥部运行期间各项指令的落实情况,汇总掌握各单位勤务状况和突发问题的处理等信息资料,活动示意图及勤务单位和活动举办方的通讯联络图;设置治安、通讯、交通、消防工作台,配置有线电话、无线电台、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等.并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视情配备可视电话、移动视频系统和有线广播系统。
3、移动指挥部(车)内应配备无线通讯系统和移动视频系统。
4、特大、超大或情况比较复杂的活动,应根据警力部署和安保勤务的划分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指挥分部,其功能设置标准与指挥部相同。
5、应在活动现场和外围设置适当的观察组,实时掌握情况。
6、原则上,具体制定方案的民警应驻守指挥部。
二、警力部署
(一)警力部署是指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中围绕具体安全管理任务,在警力编组、岗位设置及措施准备等方面的安排。科学部署警力是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先决条件,在具体工作中应本着全面部署、重点加强、留有机动的原则,既不浪费警力,又能确保安全。
(二)基本思路
1、一般情况下,勤务力量按由内到外,动静结合、常态与机动匹配的原则配置。
2、常规活动保安一般用于外围进出口通道检验票证、秩序维护、安检及外围车辆管理,民警主要安排巡逻检查、处置突发事件及机动备勤。
3、重要活动时,民警与保安在岗位上交叉布警,按适度比例留足机动力量,做好处突准备。
4、重大或特大活动可按照“分区管控、突出重点”原则,视情划分安保核心区、安保封控区、外围疏导区、交通分流区。
5、每个安保责任区块应指定专人负责。
(三)基本依据
1、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警力配置疏密往往取决于活动的性质、规格、规模,现场周围道路交通状况以及治安环境等因素。
2、如果活动规模大、规格高及党政要人参加的活动,或对抗性强的比赛,及现场的道路、治安状况较差,其警力部署的密度就大;反之,警力部署密度就小。
3、在警力部署时必须掌握一定数量的机动警力,以随时调配使用。
(四)基本方式
1、动静结合。即移动警力与固定警力结合,通常情况下,活动现场的外围及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展览展销会会场内应部署适量的移动警力,进行交通疏导、治安巡查;对于活动场所外围设置的治安卡点、体育赛事中的体育场馆及文艺演出的现场等应当部署固定警力,其目的是便于观察现场情况,尤其是发生突发事件时,利于形成隔离带,快速处置。
2、点面结合。即布警时,既要考虑重点部位又要考虑全部的活动现场。对于重点部位,警力密度要大,重兵投入以确保安全。
3、公密结合。即在活动中心现场或重点部位布警时,应注意着装警力与便衣警力相结合,着装警力可以产生威慑力,但不宜过多,以体现外紧内松的原则。
三、 入场安检
(一)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防暴安全检查是指公安机关为保证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预防和遏制爆炸、枪击、放射、中毒、腐蚀等各种暴力事件的发生,对参加活动人员的人身、随身携带物品和车辆的安全检查。以及对活动场地或活动场馆进行的场地安全检查。其目的是及早发现和控制隐藏的危险物品,把暴力事件遏制在实施之前。
(二)防暴安全检查的范围及处置措施
1、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毒品、淫秽等违禁物品;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安全或者可能影响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物品,以及该活动临时要求不允许携带的物品(如条幅、传单、荧光棒、硬包装饮料瓶等)。一旦发现危险物品或违禁物品,应立即控制并带离携带人。
2、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还要密切注意与制作爆炸装置有关的定时器、继电器、水银开关等,以及枪管、枪栓等机械零部件,防止违法犯罪行为人把爆炸装置、枪支、器具分解,采取多人分别携带。再进行组装的情况,一旦发现,必须追查到底。
3、对不属于违禁物品,但有可能妨碍公共场所安全的物品。如摩丝、发胶等,不准带入活动场所的,由公安机关暂时保管,等待活动结束后返还。对于不得带入场内的硬包装饮料,可在安检处免费提供纸杯盛装。
(三)对禁止和限制带入活动现场的物品,承办单位应在门票或邀请函上注明并向社会公告,报公安机关备案。经公告限制携带的物品,不得在活动现场销售。
四、 要人保卫
(一)要人保卫是指公安机关为确保对党和政府有重要影响的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为确保警卫对象的绝对安全,采取的一系列安全保障措施所实施的一种警卫工作。
(二)执行勤务时,警卫部门负责协调各相关警种按职责分工组织勤务。勤务负责人要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果断、妥善地研究解决现场警卫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与各执勤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现场整体情况及活动安排的变动调整,根据上级部门指令进行相应的警卫部署调整。
(四)必要时,根据警卫勤务总体方案及应急预案的要求,使用、调动现场的警卫力量和机动力量,迅速作出应急处置。
五、现场管控
(一)现场外围
1、以活动现场为中心,周边一定半径范围内公交线路、交通路口、支小路口、公交车站、过街天桥等重点要害部位由民警、交警、武警或动员社会治保力量共同参与,采取定岗定位、巡逻盘查、交通疏导等措施进行控制。必要时可采取交通管制、封闭等措施。
2、如遇有人欲冲闯活动现场警戒线时,应当及时制止,予以警告。
3、对警告无效的,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强行带离现场审查处理。
4、如遇有人攀越现场安保警戒围栏时,安保人员应当立即制止,对其进行盘查,对可疑的人员,在搜身后带离现场进一步审查。
5、已经进入安保封闭区的,现场指挥部要迅速调动邻近区域安保人员实施围堵,并视情况调动备勤力量进行堵截,同时指令安保封闭区巡控力量加强警戒。
6、对截获的可疑人员,在搜身后审查处理的同时,组织备勤力量对翻越人员所经区域进行清查,注意发现可疑物品。
7、当有车辆欲冲闯警戒线时,应迅速封闭车辆入口,拦截车辆,控制驾乘人员,询问情况。同时,向指挥部报告请求警力支援。对于违规误行的,劝其离开;对形迹可疑的,带离现场审查处理。
(二)中心现场
1、对入场人员采取票证管理的办法,所有工作人员一律凭票或凭证出入,在场地入口处要安排专人负责验票、验证。
2、车辆管理按照“集中统一”停放的原则,凭车辆专用证件在指定的车场停放,活动组织者负责派人看护,交警部门落实警力负责车辆的调度指挥,同时根据活动现场周边道路交通状况,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3、活动期间要严格证件管理措施,通过证件区分主席台工作人员、场地工作人员、看台工作人员、功能区工作人员、后台工作人员等,除持有全通行工作证件的人员外,其他工作人员须在指定区域内开展工作,严禁跨区、带人等行为的发生。
4、除活动场地、休息室、指定采访区等区域外,参与活动人员在活动结束后要迅速集中退场,通常情况下不与现场观众发生接触,以免引起人员拥挤、混乱等问题的发生。
5、观众区控制要坚持凭票入场、对号入座的原则。观众入场时,由承办者组织工作人员在观众入口处检验票证,维护秩序,当入场观众人数较多时,要及时组织力量将人群疏导至压力较小的检票口,并提高检票速度,使观众能迅速入场,缓解入口压力。
6、记者引导
记者需凭活动组织者发放的有效证件进入指定区域工作。在固定区域设文字记者专用记者席。
摄影记者进入场内需同时配发前后均有明显标识的专用背心,并严格限制人员数量。
活动组织者要指定专人负责记者的管理工作。
新闻发布会应安排在室内进行,入口处要有工作人员负责查验证件。
(三)管控措施
1、勤务单位对责任区块落实网格化管控措施,并合理划分若干管控区域,每个管控区域由1个科所队负责,按照“定人、定位、定时、定岗、定任务、定责”的原则部署警力。
2、充分依托护栏、警戒线、彩钢板等软硬隔离硬件设施,提升现场管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在岗位力量设置上,要合理调配现场民警与协辅警、保安、武警、警察院校师生等增援力量之间的配比,采用交叉布警、混合布警等形式,明确现场指挥层级和权限,加强工作衔接与互动,由民警带领增援力量开展工作,提高执勤力量的管事率。
(四)特大型活动应设立多组现场流动观察哨,安排具有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的骨干人员,对人员拥挤、秩序混乱、管理力量薄弱等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提供决策参考。
六、疏散引导
(一)活动结束前15分钟,指挥部要指令相关勤务单位收缩三分之一的警力集中待命,随时听从调遣处置突发事件。
(二)活动结束后,现场要开通广播系统,引导观众迅速、有序退场。
(三)指挥部根据外围交通状况、观众退场习惯等,指令执勤单位落实力量疏导观众按指定通道疏散。
(四)秩序混乱、管理力量薄弱等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提供决策参考。
七、 特殊情形
(一)发现持错票观众的处置:由志愿者将持票人引导至承办方在现场设立的错票兑换点,说明原因后,兑换相应区块的门票并引导入座。
(二)现场观众发病的处置:立即报告现场指挥部协调医疗救护人员进行救治。病情危急的,根据医疗救护人员的意见及时护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处置现场观众发病情况时,要首先弄清病情病因,根据昏倒、晕厥、划伤、摔伤、骨折、呕吐不止、羊癫疯等不同情形采取针对性的救治手段。
(三)现场观众起哄问题的处置:勤务人员发现或接到报告后,应以违反活动现场观众规则为由,立即上前教育、引导、告诫,原则上不带离现场;对警告无效不服从管理、扰乱秩序或阻碍执行职务的,应强行带离现场审查处理;在处置过程中,要明确勤务人员身份,礼貌用语,慎用肢体动作。在不影响活动现场秩序的情况下,注意及时全面收集证据。
(四)活动中下雨情况的处置:活动开始前2天要实时关注活动当天天气情况,可能要下雨的,应事先督促承办方根据现场核定人数情况,按照每人2件的标准,落实雨披雨衣等雨具,原则上活动现场不用雨伞。对于撑伞的观众,现场安保勤务人员要劝说更换雨披或雨衣,以免影响观看效果。
(五)观众突发精神病的处置:立即报告现场指挥部,并由就近执勤民警及志愿者带离现场,避免产生不良影响。同时,现场指挥部要协调承办方及现场医疗救护人员到场,协同开展工作。精神病患者亲属或朋友在现场的,要督促配合开展工作。不在现场的,按照有关精神病患者发病的处置程序操作。在不影响活动现场秩序的情况下,注意及时全面收集证据。
(六)、酒后滋事问题的处置:出现个别观众酒后在看台滋事的情况时,应组织就近的安保志愿者,以违法活动现场规则为由,进行劝解制止,对劝解无效的,由着装民警出面给予警告、批评教育,原则上不带离现场;对扰乱看台秩序,甚至伤及其他观众人身、财产安全,以及警告无效继续滋事的,由执勤民警迅速带离现场审查处理。
八、异常情况
(一)场馆内发生呼喊口号、打标语横幅、穿文化衫、抛撒宣传品等问题的处置:应立即将现场相关情况(地点、人数、国籍等)报告安保现场指挥部,并由安保便衣力量进行处置,以违反观看活动规则为由,对当事人进行警告,并收缴违禁物品。对服从劝阻的,原则上不带离现场,准许其继续观看,但应安排专人观察、盯控,并利用现场视频监控系统收集证据,活动结束后,在周边人员较少时将其抓获,依法处理。对执意不听劝阻的、拒不离开现场或劝离过程中有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人数较少时,由现场执勤民警亮明身份,收缴横幅、传单,要求其跟随民警或传唤至安全处进行处理;人数较多时,应调集机动力量到现场处置,在不影响现场秩序的情况下,由民警采取强制措施带离,带离过程中要注意取证。带离当事人时,安保人员应指引邻近观众到远离事发地的空闲座位就座,留出处置空间。
(二)发现裸奔人员的处置:就近安保人员应立即携带毛毯等遮挡物上前制止,并将其带离现场进行处理。
(三)个别观众不按指定位置就座或串台、翻跳看台问题的处置:就近的安保勤务人员要进行解释、引导和劝阻;对拒不服从管理的,由着装民警进行批评教育;对扰乱秩序的,应将其带离现场审查处理;对翻跳看台的,就近的执勤民警应立即制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服从管理的,准许其继续参加活动,但要重点关注,密切观察;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应迅速带离现场审查处理。
(四)个别观众向看台或场地内投掷物品问题的处置:就近执勤民警或安保志愿者应以违反活动现场规则为由,立即劝阻、制止予以警告;对行为人服从管理的,可在进行批评教育后,纳入重点关注对象,暂不带离现场;对拒不服从劝阻警告继续扰乱活动现场秩序的,应迅速带离现场审查处理;在不影响活动现场秩序的情况下,及时全面收集证据。
(五)现场发现涉外可疑人员情况的处置:准确确定盘查检查对象,依法实施盘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礼貌待人,态度和蔼,先敬礼并出示证件,亮明人民警察身份,使用法言法语,检查其相关证件及随身携带物品,核实身份,排除疑点;检查后确定无疑义的要谢谢合作,礼貌放行,并做好解释工作,消除不满情绪;发现可疑问题及时请示指挥部,作进一步处理。盘查检查要做好记录、登记,同时注意收集现场周边的人证、物证,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工作中遇有语言不通又确有重大嫌疑需要盘查的,应及时请示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配合。
(六)观众因座位入场原因发生争执、口角问题的处置:一般先由志愿者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看台安保勤务人员要立即将争执双方隔离,做好调解工作;影响活动正常进行或造成人员受伤等后果的,应将双方当事人带离现场处理,并通知活动现场医疗服务人员到场临时救治。
第三编 活动后期操作程序
一、组织指挥
(一)活动临近结束前,根据活动的规模、人员等情况,及时适度调集警力,有针对性的部署警力,确保在活动后期安全、顺畅、有序。
(二)活动结束后,现场要开通广播系统,引导观众迅速、有序退场。
(三)公密人员随时掌握现场秩序,如遇警情,在进行先期处置的基础上及时报告指挥部。
(四)人员疏散完毕后,指挥部根据活动中出现的有关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要人保卫
活动结束后,继续积极配合警卫部门做好要人的安全保卫工作,坚决做到不懈怠、不扯皮、不推诿。
有关具体工作参考第二编“要人保卫”。
三、整改问题
(一)针对在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向承办方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意见,督促举办方落实,便于在以后的工作中改进。
(二)对承办方的观众组织、现场管理、票务证件管理、硬件设置、人员疏散等提出指导性工作意见。
(三)对于承办方或者大型群众性活动场地提供者违反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的,依据法律,说明理由,坚决予以处罚。
四、案件督办
(一)大型活动在现场先期处置的案(事)件移交有关部门受理后,根据职责权限追踪案件受理情况,加大案件的督办力度。
(二)治安部门牵头查办的案件,应当组织精干警力全力查办,坚持依法办案。
(三)非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当事人要求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归纳总结
(一)大型活动不仅政治性强,规模大,而且影响深远,每一场大型活动结束后,各级公安机关应当认真及时归纳安保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找出存在的不足,提出中肯的建议,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二)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的宣传力度,表彰典型事例,鼓舞士气。
(三)圆满完成一场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应当认真形成文字材料总结上报,为上级公安机关决策提供依据。
(四)积极向有关职能部门提供材料和数据申请安保经费。
第四编 岗位职责
一、远端疏导点执勤民警岗位职责
1、在控制点设立违禁物品收缴点,宣传教育有关人员上交违禁物品,加快封控安检区的安检速度。
2、对可疑人员、车辆进行盘查,消除安全隐患,震慑违法犯罪活动。
3、当发现控制区域内人员、车辆趋于饱和时,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并及时疏导车辆,维护交通秩序。
4、对群体性上访等突发事件进行预警,在报告指挥部的同时,积极稳妥开展先期处置,防止矛盾激化。
5、加强车辆控制,对车辆通行证件进行预检,指挥无证车辆绕行。
6、在活动前及活动后及时疏导人流、车流,保障通行安全顺利。
二、隔离封控执勤民警岗位职责
1、加强封控区外围路段的巡逻,对伪造、变造、倒卖票证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依法查处。
2、对硬质隔离进出口的秩序进行维护,严禁无关人员翻越隔离物强行涌入警戒区域。
3、需要凭票参与的活动,对有票人员进行初检,劝离无票人员,对外围人员进行有序引导,防止人员拥挤、踩踏。
4、及时疏散入口通道两侧无票无证人员,防止聚集起哄,保障进出口通道畅通。
5、掌握进出通道的人员流量,提前预警研判,遇突发事件先期进行处置并向指挥部报告。
6、对于政府组织的活动,应认真维护现场秩序,检查人员证件,发现无关人员及时劝离,执勤期间保持良好的警容警姿,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
三、安检执勤民警岗位职责
1、安检执勤民警根据人员聚集和流量情况,指导观众有序通行、快速进入,及时疏导,防止发生拥挤,严禁已进行过安检人员逗留,防止通道堵塞。
2、对进场观众携带的易燃易爆物品加以没收、对贵重物品按规定登记存放。
3、对不服从安检人员指挥、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要及时果断处理,必要时迅速驱出现场或移送治安办。
4、安检执勤民警应当加强活动前期的信息研判,对可疑人员要严格检查,发现可疑苗头及时处置,防止恶性暴力事件的发生。
5、安检执勤民警应当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严格执法,克服麻痹思想,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四、检票执勤民警岗位职责
1、设立现场治安办,负责与票务中心工作人员处置现场票务纠纷,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受理处置现场案事件,调处现场纠纷。
2、维持检票口的治安秩序。严防入场人员拥挤,组织引导观众有序进场,及时制止少数不法人员起哄闹事。
3、在人员通道口负责观众票证检验工作,负责维护观众进场秩序,禁止无票无证人员进场,适时控制通道口人员流量。
4、带领保安人员在检票口对入场观众进行检票,对入场观众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持有假票的观众,认真劝离,情节严重的送交治安办处理。
5、检票口若有大量观众等待检票入场,可安排适当警力引导观众到其他检票口检票入场。
6、活动开始后,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进入内场,严防无票无证人员冲击入口、进入内场、造成混乱。
五、观看区执勤民警岗位职责
1、负责看区及看区入口处的治安秩序,督导票务人员对进入看区观众进行验票,严禁观众阻塞看台通道。
2、严防进入看区人员拥挤,及时制止少数不法人员起哄闹事,组织引导观众有序到门票指定看区就座。
3、负责维护好本看区的治安秩序,禁止翻越护栏,防止攀爬登高,防止因拥挤等其它原因导致踩踏、坠落事件的发生。
4、严防观众贴靠看区护栏,严防翻越栏杆进入控制区、投掷杂物,发现无票无证观众遣送出场,活动结束后要组织观众有序退场。
六、重点部位执勤民警岗位职责
1、在通道入口处负责查验进出人员的证件及请柬,严防无证无柬人员进入。
2、密切关注重点部位人员动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重点部位,协助警卫做好警卫对象及领导贵宾的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大型活动期间重要通道进场、离场秩序,及时清理通道处无证或无工作岗位的人员,并做好有关人员离场的安全护送工作,确保通道畅通、有序。
4、负责保障演出类活动后台区域的安全,禁止观众涌入围堵演艺明星,防止无证无票人员由其他通道进入内场。
七、宾馆驻点民警岗位职责
1、民警进驻宾馆后应主动与大会组委会驻宾馆负责人联系,在负责人的统一调度下积极开展工作。
2、在组委会驻宾馆负责人的带领下与宾馆方进行工作对接,成立由驻点民警、组委会驻宾馆相关人员、接待方、宾馆方共同组成的安保小组,制定宾馆安保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安保责任,确保入住宾馆参会人员的人身、财产和车辆的绝对安全。
3、会同组委会驻宾馆人员、接待方、宾馆方对宾馆的消防设施、技防设备、治安状况、标示标牌、停车区域等安全要素进行不间断的检查,每次检查时要形成文字形式的检查记录,在检查记录上要注明检查内容、存在隐患、整改意见以及检查人员的姓名和检查时间,检查结束后,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督促宾馆方按照法定标准限期整改。
4、加强对宾馆各类隐患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责令宾馆方限期整改,宾馆方拒不按照要求或规定时限整改的,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和组委会书面报告。
5、切实做好宾馆的旅馆业信息录入、上传等管理工作,对每一名入住人员特别是非参会人员的基本信息认真核查,确保每一名入住人员的信息录入达到“实名、实数、实时、实情。
6、指导、督促宾馆保卫部门对宾馆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器材使用、紧急疏导、车辆看护及防盗等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7、加强对入住宾馆人员的防火、防盗等宣传工作。
8、加强宾馆的客房、寄存室、后堂餐饮等处是否存放易燃、易爆、腐蚀、剧毒、放射等物品的检查。
9、加强对宾馆从业人员的背景审查,特别是对宾馆餐饮、安保人员资格审查。
10、加强对宾馆值班巡视、贵重物品寄存、访客登记、重要部位安保、可疑情况报告和通缉、通报协查核对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11、确保宾馆监控人员在岗在位、监控设施覆盖重要部位,监控图像清晰、电脑监控记录或录像带保存1个月。
12、集中整治宾馆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突出问题,特别要加大对卖淫嫖娼、游戏机赌博、散发色情小卡片、兜售虚假票据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13、对参会车辆进行全面检测,确保车辆性能安全;预留足够数量的停车位置,保证参会车辆的有序停放和通行。
14、掌握活动期间车辆的行车路线和出行时间,车辆离开宾馆前,及时通知沿线交警做好交通保障工作;明确车辆的返程时间,做好车辆返程时的交通调度和保障。
第五编 大型活动安保工作须知
一、安检现场岗位的设置
安检应当设立引导员、手检员、前传员、执机员、后传员、后引导员、指挥员等岗位。
1、引导员位于安全门前1米处,负责维持秩序,提示受检人接受安全检查;观察受检人的神态、动作,发现可疑人员迅速示意手检员实施重点检查。
2、手检员位于安全门后,持金属探测器对受检人进行检查,并随时观察受检人的神态、动作,保持高度警惕。
3、前传员位于X光机前,负责提示、协助受检人将被检物品放置在传送带上,观察受检人的神态、动作,遇有可疑情况,示意执机员实施重点检查。
4、执机员负责X光机的图像识别,发现可疑物品时,示意后传员实施开包检查。
5、后传员位于X光机后,负责协助执机员进行图像识别,观察现场情况,对执机员提示的重点物品进行复查。
6、后引导员位于手检员后1米处,负责维护秩序告知被检观众不要在安检点滞留,迅速入场,同时观察有无漏检和可疑人员。
7、指挥员选择适当位置,在直视范围内与受检人保持2米左右距离,全面掌握现场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现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按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迅速采取措施,并报告指挥部。
二、常见安检事件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
1、受检人不配合安检、情绪激动或在现场闹事,安检负责人应及时进行劝解,告知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法条规定,说服其自觉接受安检,如仍不配合安检可拒绝其入场。
2、安检过程中发现枪支弹药、爆炸可疑物、腐蚀性与放射性物品等违禁物品,安检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指挥部并进行先期处置。
3、安检口发生持爆炸物劫持人质事件,安检负责人迅速报告指挥部。
4、安检中器材故障,安检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徒手检查,缓解人群拥堵,同时组织器材保障员进行抢修,并报告指挥部。
5、安检口发生人员拥堵,场馆安检负责人应当迅速上报现场指挥部,放慢安检速度,调配安检人员,加快安检速度。
三、 安检常识
1、大型活动开始前对巡控区域、现场环境进行直观感官安检,盘查可疑人,先期检查、处置可疑物;了解安检口及寄存处设置,与安检员做好协调沟通,宣传禁限带物品政策。
2、大型活动安检开始后,对进入场馆的人员及携带物品进行感官安检,组织受检人排队接受安检,控制安检口人员流速,注意观察发现安检现场可疑人员。如:
(1)精神恐慌,言行错乱或假装镇静的;
(2)冒充熟人,假献殷勤,主动接受检查过于热情的;
(3)表现异常,催促检查,故意蛮横,或不愿接受检查的;
(4)窥测现场,有探听安检情况等行为的;
(5)着装与身份明显不相符或与季节不符的;
(6)已经掌握的可疑分子和群众检举的可疑人员;
(7)带头闹事企图转移注意力的;
3、大型活动结束后,对活动现场进行清理,对遗留在活动区域内无人认领的箱包要迅速报告场馆保卫部门,由场馆保卫部决定处理。
四、大型活动场所禁、限带物品
禁带物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物品,安检员发现禁带物品后应当予以收缴,扣留人员进行处罚。限带物品是指虽然不违反法律,但违反惯例或可能影响场馆安全和秩序,不得带入场馆的物品。安检点设有可供被检人丢弃限带物品的容器,安保人员发现限带物品后将要求携带人把限带物品丢弃在容器中或自行处理。
(一)禁止带入场馆的物品
1、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包括: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样品枪、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
2、仿真枪及弩、匕首等管制器具(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带、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3、烟花爆竹、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4、剧毒、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性物品(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腐蚀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5、有害生物制剂、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6、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各类毒品;
7、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它物品。
(二)限制带入场馆的物品
1、易碎品与各类容器,例如玻璃瓶/杯、保温杯、冰盒、奶瓶等;
2、自带的各类软硬包装饮料,特别是含酒精饮料;以及超过本人使用量的易投掷食品(如大量水果或鸡蛋等);
3、带有政治、种族、宗教、商业、中国法律的横幅、标语以及其它用于宣传的物品;
4、除婴儿车与轮椅之外的任何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小型摩托车、自行车、踏板车等;
5、动物(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
6、乐器,包括演奏乐器、口哨、喇叭、鼓等;
7、球棒、长棍、尖锐物、长柄伞、尖头伞及长度超过50公分的雨伞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
8、球、球拍、飞碟及类似物品;
9、体积较大,不适宜带入坐席区的箱包、手提袋等;
10、展开面积超过2米×1米的旗帜;长度超过1米的旗杆;
11、任何未经授权的专业摄像设备(家庭使用的、小型手持的摄像设备除外)及用于照相机与摄像机的三脚支架;
12、分散参赛运动员、技术官员、教练员注意力,干扰电子信号、集群信号、影响赛事进行或妨碍他人观赛的未经授权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收音机、激光装置、扩音设备、对讲机、无线电设备;
13、其它可能影响安全、中国法律或门票协议的物品,如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器具、注射器、药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