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保安协会、会员单位:
为促进我区保安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保安服务公司及广大保安员的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号)和国家相关法规,对广西保安行业人力防范服务费最低成本价做了最新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或自治区调整有关标准时,最低成本价相应自行调整。实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广西保安协会联系。
一、人力防范保安服务类指导价格
一类地区: 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含东兴)、钦州等市行业服务费最低成本价为每人3628.77元/月(详见附件2)。
二类地区: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行业服务费最低成本价为每人3352.99元/月(详见附件2)。
三类地区:各县级市的行业服务费最低成本价为每人 3173.13元/月(详见附件2)。
临时人力防范保安岗位:行业服务费最低成本价按小时计算,40元/人/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
二、押运、随身护卫、安检及其它风险、技术含量和人员素质要求较高保安岗位的最低成本价,另行确定。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点击下载
2.广西保安服务人力防范最低成本测算表 点击下载
3. 人力防范最低成本价格测算表编制说明 点击下载
广西保安协会
2020年4月2日